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阅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同意定见。为确保批阅定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
通讯地址:新乐市空港大街2号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高端配备制造园综合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奉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好坏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议要求听证。